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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身边的榜样】杨永刚:以公益诉讼守护百姓美好生活
2023-11-24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志辉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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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和“我身边的榜样”评选活动,在全院选树敬业奉献、担当作为、业务突出先进典型,通过对标榜样、看齐典型,激发全体检察人员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积极投身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美丽红寺堡建设。

  杨永刚,男,198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先后被评为全区未检业务能手、全区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先进个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标兵、红寺堡区优秀公务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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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检12年来,先后在自侦、控申、未检、案管、公益诉讼等部门任职,是检察业务的“多面手”。工作中,他始终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根基层,冲锋一线,在平凡中坚守。结合自己办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以案释法,先后深入30余所中小学讲授犯罪预防、安全自护等法治课,让法治浸润人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受到学校师生的高度认可。2019年开始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从检察官助理到员额检察官,先后辅助和承办各类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0余件。通过开展“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从摸排案件线索到制发检察建议,办理了国有财产保护、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00余件。他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实行“刑罚打击+警示教育+生态修复”三位一体模式,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关单位补植复绿,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法律效果,推动乡村生态环境修复。办理的罗山生态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评为全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办理的蒋某等16人种植压砂瓜非法占用草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追回环境恢复治理费用280万余元,有效促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办理的王某等人非法采矿、非法占地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 破解老大难’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


【作者】:杨志辉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